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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产业英才建设工程实施办法

2013-08-29 信息来源:

阳泉市产业英才建设工程实施办法  

   根据《阳泉市产业英才建设工程实施意见》,现就做好2011年阳泉市产业英才岗位设立和产业英才选聘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产业英才岗位设立和产业英才的选聘是实施产业英才建设工程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市委组织部组织成立由专家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产业英才建设工程评审组,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岗位设立申请进行评审。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市直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开展。  
   二、产业英才岗位和产业英才的数量  
  在我市重点发展的煤炭、电力、铝工业、新材料、煤化工、装备制造、现代农业和以金融、信息、文化、旅游、物流为主的现代服务业等八大重点产业中,设立首批产业英才岗位10个,同时选聘10位产业英才,组建10个创新团队。对经评审暂不具备设立条件的可列入项目库,进入下一年度产业英才岗位的申报、评审。  
   三、申报评审程序及要求  
   1、产业英才岗位的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认真填写《阳泉市产业英才岗位设立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20份并附电子版,于5月10日前完成申请材料的报送工作)。国家和省驻我市的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其他单位,按隶属关系或通过所在地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送。  
   2、产业英才岗位的评审与确定。产业英才建设工程评审组对申请单位的科研水平、发展潜力、发展目标及在全国、全省同行中的比较优势等进行评审,并按1:1.5的比例提出产业英才岗位设立单位建议名单;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对评审组提出的名单进行研究,确定产业英才岗位设立单位。  
   3、产业英才的申报。按照《阳泉市产业英才建设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条件,拟竞聘产业英才的人选向设岗单位报名申请,并填写《阳泉市产业英才申请表》;设岗单位对候选人进行遴选后提出拟任人选,同时组建研发、创新团队,并将拟任人选申请表及创新团队组成人员材料(双面打印,一式20份并附电子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与《阳泉市产业英才岗位设立申请表》一并报送市委组织部。  
   4、产业英才的评审与确定。产业英才建设工程评审组对产业英才人选及研发、创新团队进行评审,对人选合格与否提出意见,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对产业英才进行研究确定。未能成功选聘产业英才的岗位自动取消。  
   四、产业英才岗位管理及考核  
   产业英才岗位每年评选一次,设岗时间为一年。同一企业或同一研发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连续申报设立产业英才岗位。设岗单位对产业英才及其创新团队实行合同管理,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目标任务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合同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对完成合同规定职责的产业英才及其创新团队,设岗单位要按合同约定提供必需的科研经费和薪酬。对没有履行合同的进行调整,并依据合同部分或全部收回薪酬。产业英才岗位设立期内,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给予设岗单位资金资助。设岗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将经费用于创新团队研发项目。  
   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产业英才设岗单位实行年度考核和动态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设岗单位对产业英才岗位建设的投入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研发项目进展情况等。根据考核结果,市委组织部对产业英才岗位提出继续设立或取消设立资格的建议。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审定,对达不到设立目标和要求的,取消其设立资格;对设立期满,考核绩效突出、且有较好的接续研发项目的,可继续设立;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产业英才及创新团队,给予表彰奖励。  
  实施产业英才建设工程,是推进我市转型跨越发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谋划,严密组织,以确保取得实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总结出的新经验、新做法,请及时与市委组织部联系。 

主办单位:阳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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