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人才十条
1.加大引才资助力度
鼓励和支持产业人才申报各类人才计划资助。获得国家人才计划资助的,区给予100%配套;获得省、市级人才计划资助的,区给予50%配套。
2.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鼓励高层次人才来区创办或领办自主创新型科技企业。项目落地后,经评审,给予200万元-4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创办初期3年内融资所付银行贷款利息,给予全额补贴;创业初期3年内,企业所得税区留成部分全额奖励企业;3年内无偿提供200-10000平方米工作场所;3年内给予50%法律、税务、财会等咨询服务费补贴。项目规模生产需用地的,优先安排并予以政策扶持。
3.加大创业投融资力度
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优先用于扶持人才创业项目。创投机构投资人才创业项目的,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可跟投30%,并由区人才工作经费按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
4.鼓励企业引育人才
设立星湖创业领军人才奖、星湖人才奖、星湖伯乐奖,每3年评一次,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以上各种人才项目资助的,给予100%匹配资助。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30%猎头费补贴,其中获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给予50%猎头费补贴。紧缺人才引进3年内派送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培养的,给予50%培训补贴。引进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留成部分给予30%奖励,因其贡献所在企业实现税收增长50%以上的,给予全额奖励。对引进人才入选南通市江海英才计划,享受工作经费、生活津贴、购房补贴的,给予50%配套扶持。其中,选择区内购房的按市购房补贴标准80%予以配套。
5.鼓励柔性引才
顶尖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产品与我区科技平台进行项目合作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0万元项目资助。对企事业单位以特聘专家(团队)等形式开展技术研发合作的,合作期内给予专家一次往返交通费补贴,境外专家每人每年2万元,国内专家每人每年0.5万元。
6.鼓励社会服务机构引才
推荐引进人才成功入选国家和省、市各类人才计划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来区注册经营的,可按区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享受扶持。
7.构建人才引培载体
推进企业建设人才培育载体、基地。对设立“千人计划”企业工作站、“千人计划”研究院的给予50万元-100万元项目资助。新批准设立的国家和省、市级各类人才载体、基地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资金扶持。
8.构建人才工作海外平台
设立海外人才工作站。每年给予5万元工作经费支持,给予5万元-10万元招才引智绩效奖励。工作站推荐高层次人才到开发区参加各项活动的,区承担活动会议期间的食宿费用,并给予一定的差旅费补贴。
9.构建人才生活保障体系
对引进人才2-3年内无偿提供人才公寓,优先提供人才商品房。落实人才在出入境、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待遇。建立高层次人才休养考察、健康体检、保健服务制度。
10.构建人才服务专员队伍
推进“地毯式”、“保姆式”服务。增设人才服务工作机构,建立4个“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形成一支规模达30人以上的人才服务专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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